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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非医疗机构不得用医疗术语
  来源:39健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15   【字体:  】 【关闭

    非医疗机构的推拿、按摩等将不得打出中医旗号,近日,《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草案》将涵盖包括这一内容在内的诸多规范条款。  

    为加强对以中医名义非法行医的监督,《草案》中规定:“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规范中医市场秩序,依法取缔以中医名义非法行医。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和美容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等医疗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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