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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确定
  来源:吉林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05   【字体:  】 【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和吉林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吉林省下发了2008年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加强机构管理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2008年主要做好如下几项重点工作:一要完善功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广社区医生责任制和双向转诊制度。二要强化措施,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通过开展“争创社区卫生服务标兵”活动,实行“奖优罚劣”和落实“责任追究制”。条件成熟的可探索建立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诊制和医疗保险费用在社区预付制。三要完善体系,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继续开展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活动,抓紧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确保城市辖区于2008年6月前完成所有机构建设任务,县(市)所在地于2008年末完成80%的机构建设任务。四要加大宣传,为社区卫生服务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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