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介水传染病事件的发生,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07年12月27日下发《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饮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2月16日“两节”期间,统一开展食品、饮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长春市部分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在卫生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